王洪文的爱人崔根娣去世,王洪文与家人享受特权了吗?文革是革除了旧的特权,又形成了新的特权吗?之二

作者:井冈山观心  |  日期:2026-09-28

王洪文的爱人崔根娣去世,王洪文与家人享受特权了吗?

文革是革除了旧的特权,又形成了新的特权吗? 之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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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洪文的爱人崔根娣,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去世,享年86岁。无论是从无产阶级操守还是个人对一夜间一落千丈的爱人、婚姻的不离不弃,她都值得缅怀,担当得起这份致敬。

1976年10月6日,王洪文被抓捕后,很多资料说他搞特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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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东写过一篇批评王洪文腐败的文章《王洪文喝茅台》,其中有这样一段:

【王洪文爱喝茅台酒,被捕以后还从他的办公室酒柜里发现不少整瓶茅台酒。当时的茅台酒在市场上买不到,价格也相对较高,1瓶6、7元钱。王洪文如果用自己的工资喝茅台,一个月工资只够买10瓶酒。但当时人民大会堂举办国宴,每次国宴结束后,都要把瓶中剩下的茅台酒并在一起,然后重新装瓶内部供应,一两块钱一瓶。王洪文看中这个机会,去买了许多次,一些人知道后就很看不起他。王海容、唐闻生甚至说:"他要到我们这里来占什么便宜,没门"。】

这里的细节很重要,查抄出来的“不少瓶”,是“瓶”而不是“箱”。一个党的副主席,住处被查抄出“不少瓶”,这是什么样的特权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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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王张江姚专案组的《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二(1977年3月)》,展示了一张王洪文“贪污盗窃”的高档用品与现金照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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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中红色框是笔者标记的,应该就是茅台酒;黄色椭圆也是笔者标注的,看上去就是白瓷瓶包装的茅台。

从红色框可以看到,“不少瓶”到底有多“不少”。

知乎“酒业资讯”的账号写了一篇文章《收藏茅台酒要看!70年代茅台老酒的4大显著特征!》,里面描述了1970年代的茅台酒包装,与《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二(1977年3月)》中照片的茅台酒基本一致:

【酒瓶不仅仅是盛酒的容器,也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工业发展信息。70年代“金轮牌”内销茅台酒有乳白玻璃瓶、细白瓷瓶、黄釉瓷瓶三种包装。】

【1966年以后,内外销茅台酒都开始使用乳白色玻璃瓶。它拥有白瓷酒瓶的所有优点:透气、避光、不易渗漏、造型美观,而且造价低,适合推广使用。至此,普通茅台酒的瓶型基本稳定下来,沿用至今。现在,很多其他品牌的酱香酒也使用乳白玻璃瓶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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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乎文章网址:

https://zhuanlan.zhihu.com/p/155592510

红歌会网转发公众号“眼望着北方”的文章《叶昌明:我所知道的王洪文》,作者叶昌明是原上海工总司成员。他在文章中写道:

【王洪文在文革中确实调过几次住房,但应说明的是这几次搬家都是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的,是“机管局”按王洪文的任职变化“照章标配”的。从王洪文在1967年初任市革会领导成员和市革会副主任起,到1969年任党中央委员,以后又任市委书记,直至1973年任党中央副主席,职务是一次比一次高,所住的房子也一次比一次好,这只能说是原来旧的一套按职位配房的制度没有改革所致。

文革中,王洪文一直是在十七棉纺厂领原工资的。他虽是“工总司”的主要负责人和市总工会主任,但从没有在总工会支出过一次费用。关于他从市委领补助费的问题,我也是在文革后的揭批材料中才知道的。在对王洪文的揭批中,总能看到讲王洪文的生活奢侈腐化,领了大量的“特殊津贴”,上海轻工业局成了王洪文的仓库有什么要什么等等,在某些写王洪文的书刊中也有这样的描述。当时我就对这种含糊笼统的说法觉得有些奇怪,经过长时间大规模的清查,王洪文到底领了多少钱和物应查得很清楚了,完全可以开列一份详细清单以证其罪的,但为什么就是看不到这样的具体材料?后来在“年代”作者处看到了时任市委常委和市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的张敬标在1977年1月7日全市干部大会上的一份“交代材料”,其中提到了王洪文领补贴费的事。看了这份“交代材料”,我才似乎有些明白了上述的疑问。

“年代”中已引用了这份材料,我在此再引用一下,张敬标的交代摘要如下:“据统计,从七一年到去年八月,五年零八个月的时间,共补助一万一千多元,特别是他到北京后,官越当越高,胃口也越来越大,要的补助也越来越多。其中七四年初到去年八月,二年零八个月的时间,补助竟达七千多元。”按张敬标交代的这份“账单”可得出:(1)自1971年到1976年8月,共五年零八个月的时间,得补助一万一千多元,平均每个月是一百六十一元多些。(2)其中1974年初到1976年8月,共二年零八个月的时间,得补助七千多元,平均每个月是二百一十八元多些。平均每个月补助一百六十一元,而其中部分月均是二百一十八元,这些数字能说明些什么,恐怕也是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的。我只想说的是,这份“账单”在1977年1月就向全市干部公开了(由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四万份),为什么在以后的批判材料中,在某些人写王洪文的书中,在提到王领大量的“特殊津贴”时,不引用一下呢?是否这也属“不宜引用”?(在“年代”书中有个“注”,提到了周总理向毛主席请示对王洪文的待遇问题,毛主席答可同周总理一样,但后王洪文拒绝了“中办”给他发工资。当然,该“注”只是一家之词,无法核实,只能供参考的。)

至于轻工局成了王洪文的“仓库”,“有什么要什么”。这是否是事实呢?同样也没看到过有一张核实过的“账单”公布出来。但我可提出两个疑问:其一,王洪文在北京是住在钓鱼台的,这是国家宾馆,不可能缺少该有的应用物品,王洪文还需要轻工局提供什么他个人要用的东西?就是有需要的,也不可能“有什么要什么”吧?其二,马振龙(轻工局)给王洪文送过东西,我想这是应该有个“账单”的。如果马振龙给王洪文送的东西没有“账单”,是一笔糊涂账的话,市专案组和轻工局在审查马问题时,肯定不会放过马振龙,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的。而如果查下来确有问题的话,也一定要算马振龙的这笔账,追究马振龙的责任(罪行)。但是在审结马振龙案时,却没有听到过有这方面的结论。在批审马振龙时,对此事一开始搞得声势非常之大,结束时却无声无息,似乎没有发生过此事般,是否有点奇怪?而从王洪文方面来说,王洪文向上海要去了不少东西,这些东西流向了何处,中央专案组肯定也会追查的,但可断定他们一定是查不下去了,只能不了了之。内情很简单,因为王要的东西,都是别人向他伸手要的,王洪文为了应付他们,也只能一再向上海要。这一点,我们当时就有所听说的。

王洪文是“工总司”和总工会的主要负责人,和总工会的几位主要核心成员都是筹建“工总司”时就在一起的,关系当然很亲密的,但王洪文在上海任市委书记时,并不是像某些书刊中编造的那样,经常与一帮“小兄弟”一起吃喝玩乐。在我的记忆中,我与王洪文一起吃饭的只有三次:王洪文在1972年去中央工作前,在上海大厦召集“工总司”的主要核心成员吃过一次饭。另一次是在1975年下半年他来沪时,在东湖宾馆也请我们少数几个人吃过一次饭(就是文革后大肆渲染的“蟹宴”)。在1975年开四届人大时,王秀珍带我们几个人去王洪文住处,王洪文招待我们吃饭又看了电影。我虽然主持总工会工作,但因王洪文后在市委中不分管工会工作,所以我与他除了开会碰到,平时很少找他的。他到北京任职后,我没有向他打过一次电话或写过信。】

李逊写的《革命造反年代》这样记载王洪文:

【文革后,对王洪文文革前的经历,有两种评价。一种评价是正面的,都是朋友、同事的回忆:说王洪文很喜欢看书读报,而且口袋里老装着本艾思奇的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》,有空就读。这是当时毛泽东推荐给干部们看的书,工人中绝少有人阅读这类理论书籍,可见王洪文文革前就对政治比较感兴趣,也肯学习。王洪文的人缘也比较好,1958年二纺车间长日班党支部改选,他得票较多。王洪文的同事唐文兰更回忆说:「王洪文这个人过去表现不错的,不能因为他是四人帮就把他的过去说得一无是处,这不符合事实。他以后的表现是以后的事。王洪文与其他人的关系也都不错。」

另一种评价则比较负面:说他在朝鲜当通信员时「贪生怕死,不愿在前线,一直闹情绪,吵着要求调后方军乐队。」在南京预备军官训练团时,「闹着要复员」。说他1956年刚进厂时,「吵着要补助,还煽动四五个复员军人一起闹补助」。说他进工厂当揩车工时「吵着要当技术工,当上技术工后,又对师传说自己不想吃技术饭而想吃政治饭。」说他那次「因改选得票最多,便想当脱产的党支部书记。后来到厂保卫科,又想当科长。」

......后一种评价都是文革结束后对王洪文的揭发和批判,有着明显的时代话语特征。】

【崔根娣的意思是说王洪文好打抱不平,好帮人调解纠纷、有公共意识。她说:

王洪文为人热心,爱管闲事。里弄里有位80多岁的老人,与子女吵架想不开喝盐卤自杀,王洪文将老人的子女叫去狠狠批评了一顿。为这类事情他也得罪了一些人。文革起来,他越发起劲了,真是没日没夜了,好像厂里的事,市里的事,全都要他去操心似的。后来就闹起了「安亭事件」,吓得我时时刻刻提心吊胆,整夜整夜睡不着。我也劝过,可他那个牛脾气,哪里肯听啊,还骂我死落后。】

【文革刚结束时,在许多批判王洪文的文章中,都说王洪文偷厂里的花布,拿回家去做衣服。笔者2012年曾经就此事问过崔根娣,她回答说,国棉十七厂是生产白胚布的,没有印染车间印染花布;所以说王洪文偷花布是没有的事情。不过王洪文确实往家里拿过布,不是花布,是被机油等弄脏的胚布,斑斑点点,看上去像花布,厂里工人都把这些工厂的下脚料拿回去废物利用。她说,当时家里孩子多,所发布票不够用,王洪文也确实拿过。笔者曾经在工厂当过十年工人,据笔者的了解,废物下脚料,未经允许不可以自行拿回家。】

【据王洪文的妻子崔根娣对王腓利回忆,王洪文被捕后,她去取回王洪文的东西:其中有一个信封,里面是四百多元现钞。后来她探监时问王洪文是怎么回事。王洪文告诉他,那是他刚当上中共中央副主席的第一个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发给他的工资。王洪文说,当时周恩来曾经问过毛泽东王洪文的工资如何发放,毛泽东说:「和你一样」。周恩来便让办公厅按自己的工资标准给王洪文发工资。但工资交王洪文时,他不肯要,说我拿那么多,下面和我一起出来的人怎么办?这个钱他一直没有收下,他以后的工资一直都按他的要求,由上海他原来的工厂发给。但是这个钱已经发出并做账,办公厅不能收回,所以崔根娣去时,就作为王洪文的对象交给了她。笔者是听王腓利说的。】

王洪文的爱人崔根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?王洪文的家庭到底是什么样的呢?

一位年迈的前“普通女工”离世,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缅怀她?

转载公众号“代言者”的文章

纪念女工崔根娣

黄花草2025  代言者 2026年4月28日

文 | 郑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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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崔根娣同志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去世,享年86岁。

崔根娣是国棉十七厂的普通女工,她的丈夫王洪文也曾是这座工厂的普通工人、普通干部。

她普通到什么程度?她的丈夫曾任党的副主席,她公开的生平却简略得出奇,没有任何职位变迁,没有任何惊天大事,没有任何豪言壮语。她至死只是一位女工,一位母亲、一位妻子和一位嫂子。

再准确一点,崔根娣结婚时连正式工都不是,她是国棉十七厂临时工。她只有小学文化,从定海路小学毕业后,就到里弄办的托儿所里当保育员,从临时工干起,每天工资八角。由于托儿所里几乎都是国棉十七厂职工的孩子,这个托儿所转属国棉十七厂工会领导,于是崔根娣就成了国棉十七厂的临时工。

在国棉十七厂,发生了她和王洪文相识相知、走到一起并至死不渝的故事。

后来发生的事,我们都知道了。我们把时光拨回到50年前的一个下午。1976年10月5日,历史重大转折日的前一天,王洪文让秘书廖祖康将儿子带回上海交给她,并给她带了一句话:“在我们老家有一句话,叫做‘宁跟要饭的娘,不跟做官的爹’,何况我这顶乌纱帽说不定哪天就被人家摘掉了,到那时我不是做官,而是要坐牢。” 

王洪文又写了一张条子交给廖祖康说:“你到管理处借500块钱给根娣带去,你告诉她,我离婚也是为了她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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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根娣最终没有离婚。当王洪文被关入秦城监狱后,每年国庆节这一天,崔根娣都要带着他们的孩子从上海赶来探监,因为这一天是她与王洪文的结婚纪念日。这位平凡而善良的女工对找她谈话的领导异常平静地说:“王洪文犯了罪,你们怎么判我不管,可是我不离婚。他还年轻,又是苦出身,我要等他。”

她的态度很平静,她的道理很简单,她从来就是一个普通人——就连她的姓名都刻着旧时代最普通的女性的印迹:她的养父母一度没有生育,希望借她名字带来子嗣。

定海路194号一间10平米的小平房,见证了她与退伍军人王洪文幸福但普通的生活。这是她父母留下的房子。旧社会的裕丰纱厂成了新中国的国棉十七厂,老工人崔崇岭和高小妹住进了做梦都想不到的工人宿舍,他们留下的小平房成了崔根娣的婚房。

说是婚房,条件很简陋,地面是泥地,竹篱笆墙上抹了点石灰,隔音效果很差。没有煤气,用的是煤球炉,没有自来水——要到“给水站”去一桶一桶拎水。

文革刚结束时,在许多批判王洪文的文章中,都说王洪文偷厂里的花布,拿回家去做衣服。崔根娣没有回避此事,多年后她对李逊说,国棉十七厂是生产白胚布的,没有印染车间印染花布;所以说王洪文偷花布是没有的事情。不过王洪文确实往家里拿过布,不是花布,是被机油等弄脏的胚布,斑斑点点,看上去像花布,厂里工人都把这些工厂的下脚料拿回去废物利用。她说,当时家里孩子多,所发布票不够用,王洪文也确实拿过。

王洪文后来成了呼风唤雨的大人物,仍然会回到这所小房子与当年的工友们、街坊邻居们聊天,了解基层的情况。

大概在她眼中,他也只是个普通人——无论他身处高位,还是阶下囚,在那个风云激荡的年代,这无关紧要,重要的是“他还年轻,又是苦出身”。

她讲不出大道理,这就是“亲不亲,阶级分”的最朴素的表达吧?

但是,我们明白,就是普普通通之中,蕴含着深意,隐藏着惊雷。

数千年来根深蒂固的夫荣妻贵的道理被颠覆了。她始终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女工——她在那些温文尔雅的高干夫人中显得格格不入,她惯于哇啦哇啦大声讲话,她想念国棉十七厂的姐妹们,她到底没有习惯康平路的生活。

她对王洪文的评价,也很有意思。他成为阶下囚后,她说他“爱管闲事”,意思是说王洪文好打抱不平,好帮人调解纠纷、有公共意识。她还举了个例子:

王洪文为人热心,爱管闲事。里弄里有位80多岁的老人,与子女吵架想不开喝盐卤自杀,王洪文将老人的子女叫去狠狠批评了一顿。为这类事情他也得罪了一些人。文革起来,他越发起劲了,真是没日没夜了,好像厂里的事,市里的事,全都要他去操心似的。后来就闹起了“安亭事件”,吓得我时时刻刻提心吊胆,整夜整夜睡不着。我也劝过,可他那个牛脾气,哪里肯听啊,还骂我死落后。

“死落后”的崔根娣至死没有离开“爱管闲事”的王洪文——是真的没离开,王洪文的骨灰一直在上海的家中放着,与她日夜相伴……

“死落后”的崔根娣与“爱管闲事”的王洪文有一点是相通的——都没有忘记他们共同的“苦出身”。

数千年来升官发财的惯例被颠覆了。据崔根娣回忆,王洪文被捕后,她去取回王洪文的东西:其中有一个信封,里面是四百多元现钞。后来她探监时问王洪文是怎么回事。王洪文告诉他,那是他刚当上中共中央副主席的第一个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发给他的工资。王洪文说,当时周恩来曾经问过毛泽东王洪文的工资如何发放,毛泽东说:“和你一样”。周恩来便让办公厅按自己的工资标准给王洪文发工资。但工资交王洪文时,他不肯要,说我拿那么多,下面和我一起出来的人怎么办?这个钱他一直没有收下,他以后的工资一直都按他的要求,由上海他原来的工厂发给。但是这个钱已经发出并做账,办公厅不能收回,所以崔根娣去时,就把钱交给了她。

数千年来打天下坐天下的逻辑被颠覆了。革命资历不再是护身符,普通工人也能参与国家的管理。上与下的界限被打破,中央与基层的关系被重塑。三三制的工作模式开始试行,根据中央的安排,王洪文三分之一的时间在中央,三分之一的时间下基层,三分之一的时间作调查研究。而他,早就有了粉身碎骨心理准备,无论历史怎么评价他,他没有给自己的妻子安排出路,没有提携自己在老家务农的兄弟,也没有给家人留下巨款。

他的二弟王洪武在村里当过生产队队长,后来又当了村里的治保主任,这是王洪武做的最大的“官”。一九七四年,王家扒了旧房想盖新房,王洪武托人买来砖瓦、木料。房架子、门窗都做好了,村里说要帮盖房子。王洪武的母亲做事小心谨慎,不同意村里帮盖,怕有什么影响。可村里却非要帮盖不可。王洪文在被捕后,村里就来人撵王家的人搬出家门,并拿铁镐、二齿子把王家四间房子给扒了,扒下来的砖瓦木料全拉走了。

他的另一个弟弟、在大西北当工人的王洪双想调进上海当工人,就找到王洪文的部下,连调令都办好了,因被王洪文知道而被坚决制止。王洪文说:“如果所有干部亲属都调到北京、上海,那不乱套了。”他的四弟王洪全,在西新乡百家屯当农民直到去世,他的妹妹王桂兰,在吉林市当家庭妇女。位至党的副主席,家人没一个得到特殊照顾。光没沾上,倒是跟着吃了不少苦。

话又说回来,他的家人本就是“苦出身”,或许物质上的这点苦根本不算什么?

崔根娣则是另一种“苦出身”。她是典型的“工二代”,她的养父母都是国棉十七厂的职工。国棉十七厂在上海的工业区杨树浦,这里解放初就有80万产业工人在这里辛勤劳作。

而国棉十七厂的前身,是旧中国大名鼎鼎的裕丰纱厂。

她的父亲崔崇岭,本是江苏省淮安县的农民,后来到裕丰纱厂当木匠。她的母亲高小妹与崔崇岭是同乡,当时在粗纱车间当挡车工。

这座厂见证了中国工人阶级的成长与荣光。1925年,拥有5000多工人的裕丰纱厂有4000余工人参加了“五卅”运动。1927年,裕丰纱厂400多名职工参加了上海第三次工人武装起义。1946年2月,在中共上海地下党组织领导下,国棉十七厂职工参与了上海47家棉纺织厂13万职工的大罢工。1949年5月上海解放当天,该厂人民保安队协助解放军向驻守复兴岛的国民党残部进攻,迫使其投降。

波澜壮阔的工厂历史,根正苗红的阶级出身,对工二代崔根娣有何影响?没有任何文字记录,崔根娣的内心世界不得而知。但我们想,身处在这个中国工人阶级发展水平最高的群体里,在那个“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”的年代,工二代崔根娣与王洪文的结合,既充满象征意义,也不会是偶然。

王洪文最初能在一干造反派中脱颖而出,在领袖眼中,大概是他既有斗争精神,又不是那种打倒一切的人,政策掌握得相对较好,识大体,顾大局。

据李逊的研究,文革初期经济主义风潮刮遍全国,上海也深受其害,一度导致生产大滑坡,金融失控和商品市场短缺。1967年1月7日,工总司总部在黄金海工作的国棉三十一厂召开会议,讨论正在迅速蔓延的经济主义风潮,王洪文提出必须立即制止,他要求工总司马上出传单。当夜,由王腓利等起草,经王洪文审定,以工总司名义发出《紧急通令》。传单呼吁职工不要脱离生产岗位,不要抢占住房,不要为工资造反,斗争方向要对准上海市委和华东局的走资派。

李逊说,这张传单,是他到现在为止见到的上海第一张呼吁反对经济主义的传单,估计也是全国第一张。

而此时崔根娣在国棉十七厂托儿所当保育员,是个临时工,于是当时不少人认为王洪文是临时工组织的司令。但许多人都回忆说王洪文当时反对经济主义的态度是坚决的,虽然对临时工们会有同情,但没有成立和参加过临时工组织。工总司总部的戴立清也是临时工,也未参加临时工组织。

了解了这段历史,到底谁在破坏生产、谁在促进生产,谁顾全大局、谁处心积虑,不是一目了然么?

普通女工崔根娣,又何尝不是识大体,顾大局的大写的人呢?

她没有卷入上层政治的漩涡,她识的大体,顾的大局,大概是她说的“苦出身”。

王洪文成为阶下囚后,崔根娣没有离他而去,独自一人艰难地担起了家庭的重担。更让人唏嘘的是,她始终没有忘记远在东北的王洪文的家人。

王洪文在1992年病逝之后,崔根娣跟王洪文老家的弟妹们仍有来往。王洪文被押秦城监狱期间,她多次给王洪文的弟弟、妹妹写信,还多次从上海回王洪文老家开源村。每次回开源村,她都从上海坐车到长春,再从长春到吉林市,先在王洪文的妹妹家住些日子,然后再回到长春市西新乡。那时,从西新乡到开源村的路不好走,没通车,三四公里的路程崔根娣要走一个多小时。1995年夏天,崔根娣在吉林市、百家屯、开源村共住了3个月,在王洪武家时,崔根娣就住在西屋,她自己把凌乱的屋子打扫打扫就住下了。她不怕蚊子咬,不怕苍蝇多,与王洪武的妻子很谈得来。吃饭时,王洪武家吃什么她就跟着吃什么,只是不吃没做熟的菜。有时她还自己动手和王洪武的妻子一起做菜做饭。

崔根娣的故事,就是这么简单,这么寻常,这么看上去微不足道。

在巨变的年代,这普通之中,蕴含着深意,隐藏着惊雷。

谨以此文,纪念普通的女工崔根娣。

主要参考文献:李逊著《革命造反年代》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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